您的位置:搜股中国网 >> 股票学校 >> 股票指标 >> 新股投资指南(8)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新股投资指南(8)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 来源:搜股中国网 | 作者:搜股者 | 时间:2008-06-03 | 进入股票论坛]

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有两种方式,一种向原股东配售股票的,称“配股”;另一种向全体社会公众发售股票,称“增发”。尽管两种方式都是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但在发行上有许多不相同的地方,以下表格说明问题:

配股 增发

发行定价 事先确定好价格 确定一个价位区间进行网上与网下询价来定价

发行对象 老股东 老股东、机构投资者、社会公众

交款时间 10个交易日 网上申购日当天(1天)

上市时间 1个月 大约1周

发行方式 网上发行 网上与网下相结合

其它的不同,我们可以通过本篇的介绍对比出来。

配股缴款

基本流程

(1)R日(R日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证券营业部接收股份结算信息库中的配股权证数据;

(2)在每一认购日收市后,登记公司对配股认购数据进行确认,确认结果通过股份结算信息库返回证券营业部;

(3)证券营业部在每一认购日收市后,及时查询当日的配股认购确认结果数据;

(4)上市公司于认购期内逐日从证券公司清算头寸中扣减当日经确认符合认购条件部分的配股款;

(5)登记公司每日将当日配股认购的确认的资金划至配股主承销商指定帐户;

(6)L+10日内,登记公司根据配股主承销商提交的相关文件,办理配股余股登记手续;

(7)配股登记工作全部完成后,上市公司申请配股上市交易。

办理手续

1.深、沪市配股缴款都是通过挂牌方式直接认购。

2.投资者在认购配股前详细阅读上市公司“配股说明书”,了解配股缴款的具体时间、认购办法等内容。

3.在配股缴款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投资者到证券营业部填单委托认购,或通过小键盘、电话委托等自助委托方式认购,其委托办法与买卖股票一样。

4.深、沪市配股认购方式基本相同,都分别在两个交易所以配股方式挂牌,投资者认购时填写清楚认购数量、认购价格、证券代码等栏目。

操作要点

1.深市股票配股认购方法与委托买入股票相同,在交易所电脑系统程序设置中其买卖方向为“买入”委托。

2.受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竞价申报现行规定的限制,沪配股认购方法买卖方向上的限制定为“卖出”,配股最终以“卖出”指令完成。因此配股认购可以委托零股。

3.投资者在确认所认购配股是否成交时,深市配股当日委托认购不等于已认购权证,股民通过电话、小键盘查到的成交只能说明交易所收到了这笔认购委托,委托是否有效,还要在第二天查询资金和权证是否都扣除方能确定。对于未获确认的认购,还须在次日及时予以补认购。

  沪市配股的成交查询,则在委托之后第二天到柜台打印交易结算卡,确定认购是否有效。

4.投资者应清楚自己股票的准配数额、配股比例及尾数处理办法,投资者只能根据自己实际可配售的股数认购,只能认购等于或小于自己可配售额数的股份,否则有可能因委托认购数量过大而被交易所拒绝,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深市配股期间其权证可以转托管,指定了转托管数量的,只将未确认部分的权证转出;未指定转托管数量的,则将未确认的权证和确认的权证全部转出。

注意事项

1.配股认购于R+1日开始,认购期为一般为10个工作日(该认购期可调整),券商在配股认购期限内提醒投资者及时认购,投资者超过配股认购期限被视为放弃,不能补认购。

2.投资者于认购期间内,通过电话委托或者通过券商柜台报盘认购配股。认购的具体运作程序与委托买入股票的程序相似,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可配股数量。

3.配股报盘指令发出,可以撤单。

4.每日收市后,券商要根据结算公司通过通讯结算系统发送的确认和不确认数据检查报盘认购的配股是否获得接受,对于未获确认的认购,应查明原因,在次日及时予以补报。

5.国有股、法人股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配股,由股东到《配股说明书》指定地点认购缴款。

  • Google 广告
  • Google 广告